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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明码标价”啥时才能明明白白

2000-09-13 来源: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李海清 黎海福 我有话说

冷藏柜内沿外侧贴满一行价签,令顾客眼花缭乱,一时难以与柜内满满的速冻食品一一对号入座,只得耐下心来询问售货员。人们之所以对此类现象见怪不怪,缘于缺乏对《价格法》的基本了解。依《价格法》相关规定,明码标价应做到“一货一签,货签对位”。

昨天,北京市物价局和全市各区物价局联合行动,对全市部分商场、酒店、农贸市场进行了抽查,结果发现,大商场酒店执行明码标价做得相对较好,而农贸市场由于管理上相对放松要求,使得一些商家无视明码标价。

当天上午,朝阳区物价局对燕丰商场、朝阳商业大楼、三源里集贸市场进行了检查。在燕丰商场一层的鲜活水产柜台,检查人员发现冰冻海蟹的价签上注明的却是活海蟹,属货签不符,售货人员当场改正,商场经理心情沉重地在登记单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。据物价检查人员介绍,他们回去以后再作处理。当记者随检查人员一行在商场各楼层巡检完毕,却没再发现其他类似问题。为什么问题偏偏出在那个柜台?据经理介绍,节前销售量比较大,货卖得快,没及时更换价签,由于该柜台是联营的,人员流动较大,新人上岗前没来得及培训,才造成此类过失。

随后,在朝阳商业大楼一层一进门处,一个临时的流动柜台也出现了类似的问题。标有靠垫的价签却放在了台布上。导购翻来覆去找不到相应的价签,当商场经理在处罚登记单上签字以后,这个临时柜台被商场方面责令停止经营。与燕丰商场同样的理由,经理没想到租赁柜台会在全市明码标价大检查时出问题,与其他所有柜台内货签规范相比,这个瑕疵实在令经营者无可奈何。

临近中午,物价检查人员一行又来到三源里集贸市场,一进市场大厅,就可以见到7名管理员的照片被一一悬挂在墙上,其中有2人兼任市场物价员,从表面上看,该市场在物价管理上有专人负责落实,但该市场明码标价做得却难以令人满意。3个柜台的经营者被当场处罚。他们无一不是因为价签不齐而违反《价格法》。据悉,市场方面主要因放松管理而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。

昨天市物价局在西城区的几个商场检查过程中,也发现明码标价不明白的现象:在对黎昌海鲜大酒楼进行检查时,检查人员发现,同样的青岛生啤一种为18元/0.5升(折合36元/升),一种为48元/1.25升(折合38.4元/升),一种商品却两种价格。在万通三楼,正面标着风衣“特价135元”,翻过来一看,又是一价:“特价98元”;更有甚者,或用袖子,或用裤腿,把价签遮了个严严实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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